温暖社保 · 每周一课 | 外卖小哥出现哪些情况 可认定为职业伤害?

2025-02-10 09:12:49 来源:中国工伤保险

外卖小哥出现哪些情况  可认定为职业伤害?

根据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有关办法规定,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:

(一)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,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、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(二)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,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(三)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
(四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
(五)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新就业形态人员即使存在前述情形,但是故意犯罪、醉酒或者吸毒、自残或者自杀等行为的,也不得认定为职业伤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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