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暖社保 · 每周一课 | 工伤认定的“三工”情形如何理解?1分钟看懂

2025-04-07 17:52:38 来源:中国工伤保险

职工有下列“三工”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。

“工作时间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要求的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,以及在工作时间前后所做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占据的时间。

“工作场所”既应包括本单位内的工作场所,也应包括因工作需要或者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的工作场所。

“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”有两层含义:一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;二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受到人身伤害。

97033次阅读 责任编辑:戴坤利
声明:注本文转载不代表本平台立场,仅供读者参考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。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删除,谢谢。
热点推荐